第9讲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与美国1787年宪法[考纲要求]1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权利法案》;责任制内阁的形成;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美国共和制的确立:1787年宪法
考点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1.“光荣革命”2
限制王权的法案3
责任内阁制的形成[整体把握]用“一、二、三”概括英国君主立宪制“一条主线”:英国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确立、发展和完善
“二个趋势”:国王的权力逐渐削弱,议会的权力不断增强
“三个转移”:立法权由国王转移到议会;行政权由国王转移到内阁;民主权利由贵族转移到工业资产阶级
[轻巧识记]英国君主立宪制史料一1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权利法案》解读史料信息表明《权利法案》剥夺了国王的立法、军事及财政大权,从而使英王的权力受到限制,奠定了君主立宪的法律基础
史料二在理论上,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首相的职权虽然大部分没有法律正式规定,但根据惯例拥有非常广泛的权力
主要有:任命内阁成员,领导内阁……——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解读史料体现了英国国王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英国首相是政府最高行政首脑
1史料三以首相为首的内阁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因此,首相有责任回答议会的质询,向议会报告政府的工作
——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解读史料表明首相及内阁对议会负责的特点
史料四国王—议会—内阁(首相)权力分配解读上图直观地反映出国王是国家元首,世袭领袖,但统而不治;国家权力中心是议会,拥有立法权、司法和行政监督权;内阁由议会多数党组阁,首相是行政首脑,对议会负责
史论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1)君主立宪制是以责任内阁制为核心、以代议制民主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