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法院送达、执行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送达难、执行难问题,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动****各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法院送达、执行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助人民法院送达、执行工作,是指人民法院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以及基层组织的共同参与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与群众联系密切、熟悉村、居生活环境、居民信息、财产状况等优势,由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法律文书送达和案件执行工作
第二条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法院送达、执行工作,根本目的是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依法维护和实现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切实推动送达难、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第二章人员选任第三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辖区各居委会、村委会均配备一名送达执行联络员,协助区人民法院送达、执行工作,由***基层组织协助区人民法院送达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聘任,聘期为一年
到期后可续聘,或职务变动后重新聘任
第四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送达执行联络员原则上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治办或司法所的负责人兼任,居委会、村委会送达执行联络员原则上由各居委会、村委会主任担任
综治办、司法所的负责人、居委会、村委会之外的人员担任送达执行联络员的,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推荐,由区法院审核,***基层组织协助区人民法院送达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聘任
第五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干部及辖区派出所干警、联防队员、村民小组组长、物业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都是协助人民法院送达、执行工作义务人,有责任、有义务协助做好所负责范围内的送达、执行工作
第三章权利义务和工作职责第六条送达执行联络员和其他义务人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协助送达、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二)获取兼职补助;(三)对人民法院的送达、执行工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