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研究探讨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23年第1期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使得农村的养老问题无可回避,面对家庭养老功能的不断衰减和机构养老在农村实施的种种“水土不服”,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现实需求的养老方式迫在眉睫。得益于我国自古就有的互助养老传统和互助养老本身的优势,农村互助养老这一模式已得到政府和学界的肯定。就学术研究而言,自2011年之后,有关农村互助养老的发文数量明显增加,2019年发文最多,这与国内一系列提倡探索互助养老模式的政策发布时间相吻合,但已有的研究还存在着对农村互助养老的名称叫法不统一、定位不清楚、内涵不明确、理论基础分析欠缺等问题;就实践操作而言,国内普遍存在农村互助养老供给不足的情况,这都说明农村互助养老作为新生事物,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无论是从理论研究上还是实践操作上都有很大的研究和提升空间。1核心概念界定目前学术界对互助养老内涵的界定并不明确,这一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有学者认为狭义的农村互助养老,主要是指“以老养老”[1],是以村委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组织依托,以村落、村庄或新型农村社区为载体,通过政府支持、多元参与的形式,采取因地制宜的模式搭建互助养老平台,实现社区内老年人在生活照护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互惠互助,尤其提倡健康状况较好的低龄老人对需要照护的高龄老年人的帮助[2]。也有学者认为互助养老的内涵更丰富,并将这一概念界定为:将互助理念寓于社会养老之中,在政府领导和扶持之下,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等多元主体作用,将以(准)老年人为主的各类农村人力资源有序组织动员起来作为主要力量,通过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资金互助、服务互助、文化互助的新型社会养老模式[3],很明显这是从广义的角度进行的概念界定。基于学者们已有的观点,本文认为农村互助养老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基于感情的邻里互助、亲戚互助和同乡互助,具有新的时代内涵和实施方法与路径,本文具体将从服务提供者、服务内容和回报方式三个方面解释农村互助养老。首先,从服务提供者方面来讲,农村互助养老的参与者包括但不局限于邻里和亲属之间,也包括外来的志愿者和专业的养老机构,不仅包括相对年轻的老年人对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老老互助”,也包括年轻人对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轻老互助”;其次,从服务内容上来讲,农村互助养老的服务内容不仅仅包括生活照料,还包括经济支持和精神慰藉;再次,从回报方式上来讲,不再单纯强调情感、义务和责任,也不应过分强调服务提供者的奉献精神,而应以有偿的经济报酬或对等的服务回报为主,体现激励性,由此才能保证互助养老服务的可持续性。作者简介:张杏利,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社会保障。Email:****************农村互助养老供给不足的原因及对策研究张杏利(晋中信息学院,山西晋中030800)摘要:【目的】探究农村互助养老供给不足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方法】本文在搜集相关文献资料和新闻报道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笔者自身的观察与思考,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法进行分析研究。【结果】目前学术界对于农村互助养老的概念界定还比较模糊,实践中存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推进缓慢、地区差异较大、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其原因既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够明确等具体的因素,也有各地对农村互助养老的认识不足、资金筹措渠道不畅、村民参与意识淡薄等原因。【结论】新时代的农村互助养老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基于感情的互帮互助,具有新的时代内涵和实施路径,能够有效挖掘农村闲散劳动力,缓解农村养老问题,符合我国积极老龄化的战略定位,具体可以借助乡村振兴这一历史机遇,明确相关政策要求,加大宣传和考核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落地实施。关键词:农村互助养老;有效供给;政策支持Copyright©博看网.AllRightsReserved.·59·研究探讨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23年第1期2实施农村互助养老的意义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农村少子化、空巢化家庭的出现,传统的家庭养老已无法满足农村养老需求,而机构养老又具有投资大、经营风险高、收费水平较高、老年人入住意愿低、服务质量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