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研究背景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居家养老成为绝大多数中国老年人的养老方式。虽然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但是由于各地面临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能力、养老设施和服务供给等的约束,在全国范围内,就如何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至今没有较为明晰的居家养老发展模式和成熟的服务体系。深圳虽然是一座年轻的移民城市,目前还未进入老龄社会,但却面临着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凸显、老年人问题不断显现的现状。“十三五”时期,深圳市老年人口增速较快,早期前往深圳的建设者逐步进入退休年龄,特别是高龄、失能以及空巢独居的老年人明显增加。截止到2015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23.68万,占全部户籍人口的6.67%,预计到2020年,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将增至35万余人,占比约为6.36%。[1]此外,近年来常住老年人口增长迅速,图1显示了2013~2017年深圳市常住老年人口占比情况。资料显示,2014~2015年间深圳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从2.96%迅速增至5.66%,此后每年呈缓慢增长态势。非户籍常住老年人口和户籍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叠加,加速了深圳市老龄化发展进程,对下一步全市养老服务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深圳市人口老龄化新格局也加快了其老年服务业规划、建设的步伐。在居家养老方面,近年来深圳市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依托社区,全面推进医养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但整体来看,目前深圳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然处于初步探索建设阶段,面临政策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缺乏统筹等问题。因此,积极研究探索构建高效、专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对提前谋划、积极应对深圳市人口老龄化和促进深圳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图12013~2017年深圳市常住老年人口占比情况二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导向我国自进入老龄社会以来,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经历了从星光计划的开展到今天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过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各大城市快速发展。所谓居家养老服务,又称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依托社区服务资源,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专业化的服务为主要形式,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一)国家层面宏观政策导向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断增加,社会各界开始广泛探索各类养老模式,并逐渐将“居家养老”作为最符合中国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逐步确立,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发展。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宁波、大连等城市率先开始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2005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中指出,建立以国家、集体投入为主导,以社会力量投入为新的增长点,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为依托,以老年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初步确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随后,各政策文件中开始出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相关表述,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2008年,全国老龄办、民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任务和保障措施,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居家养老服务正式成为我国老龄政策的重点发展方向,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2010年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提出,“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社区养老设施,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以及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特别是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后,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出台并施行了一系列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2016年,在民政部、财政部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