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改革发展需要,切实保障机务行车安全,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结合机务行车安全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全路机务系统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安全风险管理为重点,以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为主线,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核心,不断探索和把握机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运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机车乘务员(含动车组司机,下同)技术业务素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强化现场控制,努力实现行车安全有序可控、基本稳定。第三条本规则所规定的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度、标准和有关要求,各级机务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第二章分级管理及职责范围第四条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第五条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机务行车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按规定参加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全路机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对规检查。第六条铁路局要贯彻落实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参与相关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机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规检查和日常考核。第七条铁路局应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以确保非正常行车安全为重点,区分普速和高速,分别制定下列安全措施,组织机车乘务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一)防止冒进信号安全措施。(二)防止超速运行安全措施。(三)防止自动闭塞区段列车追尾安全措施。(四)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安全措施。(五)防止断钩安全措施。(六)防止调车作业事故安全措施。(七)防止弓网事故安全措施。(八)防止坡停安全措施。(九)机车防火安全措施。(十)机车防溜安全措施。(十一)防止机车抱闸运行安全措施。(十二)防止道口交通肇事和路外伤亡安全措施。(十三)施工行车安全措施。(十四)区间救援安全措施。(十五)长大下坡道行车安全措施。(十六)恶劣天气行车安全措施。(十七)汛期行车安全措施。(十八)防止机车乘务员超劳安全措施。(十九)防止电力机车(动车组)停分相、带电闯分相安全措施。(二十)防止动车组误开车门、误对停车位置标安全措施。第八条铁路局应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行车组织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结合机务行车安全实际,编制非正常行车处置办法。第九条铁路局应制定下列基本制度:1.安全例会制度。2.安全责任追究和日常考核制度。3.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标准和呼唤应答作业标准考核制度。4.定期对规检查、评比制度。5.行车安全装备使用管理制度。6.运用车队安全管理制度。7.机车乘务员劳动时间管理考核制度。8.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间休)管理制度。9.人身安全及电气化铁路安全制度。10.发生或防止事故通报制度。第十条机务段要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铁路局有关机务行车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充分发挥基层生产单位的作用,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强化现场作业控制。第十一条机务段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由段长任主任,主管安全、运用副段长任副主任,成员由段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和各车间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第十二条机务段每月召开安全例会,以会议纪要和“对策表”(见附件1)的形式下发各科室、车间,并报铁路局机务处。会议内容应包括:1.分析总结上月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机车运用、设备质量、教育培训及行车安全装备、机车车载安全监测检测装备(机车车载安全防护系统,简称6A;中国机车远程监测和故障诊断系统,简称CMD。等)运用管理等方面情况。2.通报上月工作落实及“对策表”整改兑现情况,影响行车安全的职工思想动态和其他情况。3.针对下阶段安全工作和当前存在的问题,结合季节性特点,研判安全风险,安排本月安全重点工作,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限期解决。建立完善“问题库”制度,对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