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改革发展需要,切实保障机务行车安全,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结合机务行车安全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全路机务系统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安全风险管理为重点,以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为主线,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核心,不断探索和把握机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运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机车乘务员(含动车组司机,下同)技术业务素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强化现场控制,努力实现行车安全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规定的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度、标准和有关要求,各级机务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
第二章分级管理及职责范围第四条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
第五条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机务行车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按规定参加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全路机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对规检查
第六条铁路局要贯彻落实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参与相关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机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规检查和日常考核
第七条铁路局应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以确保非正常行车安全为重点,区分普速和高速,分别制定下列安全措施,组织机车乘务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一)防止冒进信号安全措施
(二)防止超速运行安全措施
(三)防止自动闭塞区段列车追尾安全措施
(四)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安全措施
(五)防止断钩安全措施
(六)防止调车作业事故安全措施
(七)防止弓网事故安全措施
(八)防止坡停安全措施
(九)机车防火安全措施
(十)机车防溜安全措施
(十一)防止机车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