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汽修厂维修管理制度7篇目录第1篇汽修厂机动车维修竣工交车管理制度第2篇汽修厂机动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第3篇汽修厂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第4篇汽修厂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第5篇汽修厂机动车维修接车管理制度第6篇汽修厂维修质量管理制度第7篇汽修厂机动车维修现场生产管理制度汽修厂机动车维修竣工交车管理制度汽车维修厂机动车维修竣工交车管理制度1、维修竣工后,应对机动车内外进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车位置。2、维修竣工及结算出维修费用后,及时通知客户,商定交车时间。3、业务接待员陪同客户验车时,应对机动车的维修质量、技术状况、外观、内饰、附件、装备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客户认可后,应在交接车清单上签收。4、业务接待员和结算员应对客户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协商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协商不成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5、竣工车辆离厂时,业务接待员应将竣工检验单、出厂合格证、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明细表、维修发票以及从该车换下的旧零件交还给客户。6、建立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资料档案和结算档案,做好跟踪服务。汽修厂机动车维修现场生产管理制度汽车维修厂机动车维修现场生产管理制度1、厂区整洁、布局合理,应设有总成修理间、工具库房、配件库房和废旧件存放库房,制度要齐全,并统一格式上墙张贴。厂房各工位明显处张贴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在特殊区域(如发电房、油料房等)、特殊工位、特殊设备要于醒目处张贴禁止事项。2、设备、工具配备合理、齐全,性能良好,实行定置管理。3、维修人员着装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持证上岗。4、修理过程中实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配件不落地、油污不落地),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5、维修过程的每道工序都要检验,并在过程检验单上记录,合格才可放行。6、必须追加维修项目时,须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7、在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配件而维修合同又未约定时,须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更换。8、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维修工不得私自保存。维修工位不得存放在修车辆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9、维修过程中拆下待装的配件和领用待装的配件要妥善保管,防止配件串换或丢失,做到原件装回原车。10、客户自己带来的配件存放于配件库房,由维修工领用。11、需要用比较法判断配件性能时,应使用合格的标准配件,不得借用其他车辆的配件用作实验,用于比较试验的标准配件要集中保管。12、所有维修工序结束后,必须进行维修质量竣工检验,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名后方可通知客户接车。13、需要延期交车时,业务接待员应提前通知客户并做好解释,小修车至少提前一小时,大修车至少提前一天。汽修厂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三)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汽修厂机动车维修接车管理制度汽车维修厂机动车维修接车管理制度1、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2、业务接待员应具备助工或高级技工以上职称,有机动车维修两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能熟练使用检测设备分析诊断故障;具备维修业务的综合处理能力和自觉服务意识。3、业务接待员要向客户了解车辆故障情况和以往的维修情况,并做好记录;要与客户一起在现场核实行驶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要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和故障诊断。4、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