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办公会议事规则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机关行政领导负责制,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
根据《办公会议事规则》,结合实际,特定本规则
一、参会对象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及其他县级领导
办公室主任固定列席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
议题涉及的有关科室(中心)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二、议事原则局长办公会是对全局行政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处理与决策的重要会议,严格遵守“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集中、局长决定”的原则,局长对全局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三、议事范围1
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结合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研究讨论报请调整建议方案;研究讨论报请重要文件或规范性文件;讨论呈报上级机关的综合性重要文稿等
研究讨论报请上级机关处理的违反政纪干部职工的建议意见;研究决定违反纪律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研究决定工作措施、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涉及全体干部职工职工福利或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研究制定就业创业服务与失业保险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方案;研究审定机关经费、项目预算及财务预决算
研究决定局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建设、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
研究决定全局行政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提出阶段性或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工作计划、工作步骤、实施办法;安排全局性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
研究决定就业创业服务与失业保险工作业务管理、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听取分管领导或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行政工作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研究决定其它需由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四、组织程序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