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药注册分类的起草说明为适应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和我国加入 WTO 的需要,药品注册管理法规作相应的修改。拟将原来的《新药审批办法》、《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和《仿制药品审批办法》中有关药品注册管理规定统一,修订为《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药注册分为新药申请和简略申请两类。现将中药新药注册分类的修订部分说明如下: 1、因为目前对“中药”、“天然药物”、“植物药”尚没有法定解释,认识上也不完全一致。经多次召开专家会讨论,参考目前国际上对天然药物的管理模式和界定的方法,同时考虑到目前进口注册天然药物以植物药为主,进口天然药物注册与国内新药注册又合在一起,所以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以“天然药物”表示为妥。 2、中药的涵盖范围很广,中药又必须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为了界定中药与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的管理范围,对不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从自然界已经存在的物质中,通过一定手段获得的、不经过化学修饰而应用于临床的物质,暂时称为“天然药物”,列入中药管理范围;被纯化后经过化学修饰的则列入化学药品管理。 3、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材、中药饮片逐步实施批准文号管理,但它们又都已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且在市场流通多年,所以不能按新药注册,此次按简略申请申报。 4、目前中成药的生产中,直接用中药材、中药饮片提取物投料的情况相当普遍,为加强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对提取物也实行批准文号管理,并明确只限于单味提取物。由于中药材、中药饮片提取的有效部位和有效成分已列入新药管理,所以将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物列入简略申请管理并规定仅供生产制剂时作为原料使用,不能作为药品流通。 5、目前国家标准收载的中成药品种,由于历史原因,相当一部分生产工艺简单、落后,缺少技术参数,不能控制产品质量和保证临床疗效,有的产品因为生产设备的更新带来了工艺的改变,为了不影响临床疗效,鼓励规范生产工艺和提高质量控制水平,这次将已收载国家标准的药品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的纳入了新药注册管理。 6、一些专家及新药研究单位认为,许多“经典方”、“经验方”在民间及临床使用多年,积累了一定的临床数据,要求审批管理部门对开发这些“经典方”和“经验方”新药时应减少申报资料、简化审批程序即减少有关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并按简略申请办理,以降低开发、研究成本。但是,由于“经典方”和“经验方”难以界定,也曾多次组织专家开会,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如“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