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参与集资建房,实质就是腐败! 去年以来,中央纪委会同国土资源部、河南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处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违规集资建房问题,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景德镇民政局领导干部违规参与集资建房问题。(人民网) 笔者注意到,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和景德镇民政局的违规情况不完全一样。2006 年 3 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该局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之机,为该局领导建成 11 套带有顶层阁楼的“联体别墅”,每套建筑面积 243 平方米。2005 年 6 月,景德镇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该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开工建设 30 套“联体别墅”。当年 8 月,景德镇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借机违规参与集资建房,擅自决定以每平方米 1000 元的集资建房价格将8 套建筑面积为 255.3 平方米的“联体别墅”配售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将 5 套建筑面积为224.6 平方米的“联体别墅”配售给市军休所工作人员。 情况不一样,实质却一样:都是腐败。 比如,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违规情节,一是“违反国家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违规出让土地”。国土局就是“土地爷”,自己集资建房,图章就在自己手上,想用地自己就能批,这不是以权谋私是什么?二是“11 名局领导(包括退休干部)均不符合集资建房条件”。不过是锦上添花,谁还嫌房子大、房子多呢?报道中没说他们花了多少钱买了243 平方米的别墅,只说“为该局领导建成”。那么,普通职工住多大的房子?价格是多少?即便领导干部的房子价格和职工一样,面积也已严重超标,而且他们本身就不该享受集资房政策。这不是腐败是什么? 景德镇民政局的情况听起来更滑稽,局领导干部以每平方米 1000 元的价格,将别墅配售给局领导班子成员。说白了,自己给房子定了个价,“卖”给自己。这不是腐败又是什么?腐败不就是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吗? 不过,仔细看过这个报道,有些纳闷:一个是 2006 年 3 月的事,一个是 2008 年 8 月的事,怎么到现在才被曝光?而且,这两起事件,都是从网上被“捅”出来的。我们固然为网络反腐取得新成果感到高兴,但是,事情过了这么长时间才被发现和查处,总不是件正常事吧。 再搜索一下,又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领导干部参与集资建房的事情何止两件?新华社的一篇报道说,一些地方党政机关违背禁令集资建房,且规模不断扩大,有的甚至占到当地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的三分之一。行政机关集资建房,领导干部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