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在大有权则灵”,说说小官大贪 谈起贪污、受贿几百万、几千万元的“大老虎”,人们往往会提到陈良宇、成克杰、郑筱萸以及郴州李大伦、绥化马德等位高权重的大官。其实,有些不起眼的小官照样也会变成 “大老虎”,“小官员大腐败案”令人震惊。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调研结果显示,在对近三年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 21 件“小官员大腐败案”的 26 名被告人的调研中,处级干部 11 人,占 42.3%,处级以下 15 人,占 57.7%。这些被告的级别都不高,但犯案数额可高得惊人:最少的一起案件也有105 万,最多的高达 9452 余万元。“小官员大腐败案”已经超过该院所审理的一审职务犯罪案件的三分之一,涉案金额高达 3.4 亿元。 比如,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清洁队队长王远利利用签订协议和购买环卫用品、修车等职务便利,以开具燕山清洁队“大头小尾”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 220 万元。又如,石景山区八宝山农工商联合公司,仅是区农委的下属单位,但其经理张礼却先后侵吞该公司的拆迁补偿款及工程款 330 余万元,收取贿赂 330 余万元。还有更厉害的,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是个处级干部,他利用先后担任几个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违规从营业部账户内提款,侵吞公款 6972 万余元。此外,他还在营业部改租经营场地的时候,挪用营业部 2480 万元资金,总计金额 9452 万余元。调研报告还显示,26 名被告中 18 人是单位“一把手”,管理、使用和经手的资金量巨大。还有的虽然是一般工作人员,但也因其身为财会人员能够经手大量资金。 可怕的是,类似这种“小官员大腐败案”许多地方都有,不少案例就在我们眼前。在诱人的金钱面前,在权力在手之时,对于贪婪的人来说,是不分官大官小的。通常说“县官不如现管”,这话符合实际。别小看小科员、小出纳员、小信贷员、村委会主任等“芝麻官”,他们手中权力的“含金量”不小,干起坏事来也“得心应手”。这就敲响了一记警钟,提醒人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在眼睛盯住“大老虎”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那些犄角旮旯里的“小老鼠”。“小老鼠”一旦成了“精”,也是大祸害。 那么,为什么有些地方的“小老鼠”能够成“精”呢?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因其“小”。“小”有“小”的欺骗性,“小”有“小”的隐蔽性,他们善于混迹群众之中,善于在党纪国法面前装傻充愣,还善于伪装成“老实人”甚至“老黄牛”,让领导和群众误认为他们想搞腐败也没权力,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