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第三中学 2013-2014 学年高一数学 3.1.3 概率的基本性质复习学案学习内容即 时 感悟【学习目标】 1.说出事件的包含,并,交, 相等事件, 以及互斥事件, 对立事件的概念;2..能叙述互斥事件与对立事件的区别与联系 3. 说出概率的三个基本性质;会使用互斥事件、对立事件的概率性质求 概率。【学习重点】:概率的加法公式及其应用,事件的关系与运算。【学习难点】: 概率的加法公式及其应用,事件的关系与运算,概率的几个基本性质【使用说明及学法指导】1.先速读一遍教材 P119—P121,再结合“预习案”进行二次阅读并回答,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2.把自己在预习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标示出来,以备课内与同学或老师交流.3.本课必须牢记的内容:(1)概率的基本性质;(2)概率的加法公式;(3)对立事件的关系.【回顾·预习】一、两个集合之间存在着包含与相等的关系,集合可以进行交、并、补运算,你还记得子集、等集、交集、并集和补集的含义及其符号表示吗?二、我们可以把一次试验可能出现的结果看成一个集合(如连续抛掷两枚硬币),那么必然事件对应全集,随机事件对应子集,不可能事件对应空集,从而可以类比集合的关系与运算,分析事件之间的关系与运算,使我们对概率有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三、概率的几个基本性质:1.任何事件的概率在 0 和 1 之间,即 .2.必然事件的概率为 ,概率为 1 的事件不一定是必然事件.3.不可能事件的概率为 ,概率为 0 的事件不一定是不可能事件..4.概率的加法公式:若事件 A 与事件 B 互斥,则 .5. 若事件 A 与事件 B 互为对立事件,则 【自主·合 作·探究】知识探究(一):事件的关系与运算 在掷骰子试验中,我们用集合形式定义如下事件:C1={出现 1 点},C2={出现 2 点},C3={出现 3 点},C4={出现 4点},C5={出现 5 点},C6 ={出现 6 点},D1={出现的点数不大于 1},D2={出现的点数大于 4},D3={出现的点数小于 6},E={出现的 点数小于 7},F={出现的点数大于6},G={出现的点数为偶数},H={出现的点数为奇数},等等.思考 1:上述事件中哪些是必然事件?哪些是随机事件?哪些是不可能事件? 思考 2:如果事件 C1发生,则一定有哪些事件发生?在集合中,集合 C1与这些集合之间的关系怎样描述? 一般地,对于事件 A 与事件 B,如果当事件 A 发生时, 事件 B 一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