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热考点点击 反应热部分是高中化学新增加的内容,是《考试说明》中要求掌握的新考点。分析近年高考试题,对反应热的考查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一、热化学方程式的书写 书写热化学方程式除了要遵循书写化学方程式的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必须注明各反应物、生成物的状态(s、l、g),不标“↑”和“↓”符号。 (2)反应热△H 与测定条件(温度、压强)有关,若不说明则指常温(25℃)、常压(101kPa)下。 (3)△H 只能写在标有反应物或生成物状态的化学方程式的右边,并用“;”隔开。若为吸热反应,△ H 为“+”;若为放热反应,△ H 为“-”。△ H 的单位一般为。 (4)热化学方程式中的化学计量数仅表示该物质的物质的量,不表示物质的分子或原子数,可以是整数或分数。 (5)△H 与热化学方程式中化学式前面的化学计量数成正比。当反应逆向进行时,其反应热与正反应的反应热数值相等,但符号相反。 (6)书写燃烧热的热化学方程式时,应以燃烧 1mol 物质为标准来配平其他物质化学式前面的化学计量数。二、燃烧热的简单计算 在 101kPa 时,1mol 物质完全燃烧生成稳定的氧化物时所放出的热量,叫做该物质的燃烧热。计算时,注意各物质化学式前面的化学计量数与△H(△H 取正值)成正比。另外,当用文字说明物质燃烧放出多少热量时,不标“-”符号(“-”仅表示放热)。 例:已知葡萄糖的燃烧热是,当它氧化生成 1g 水时放出的热量是( ) A. 26.0kJB. 51.9kJ C. 155.8kJD. 467.3kJ 解析:根据葡萄糖燃烧的热化学方程式,可知:生成水时放热 2804kJ,则生成 1g 水时放热为。故答案为 A 项。三、盖斯定律的应用 盖斯定律:当某一物质在定温定压下经过不同的反应过程,生成同一物质时,无论反应是一步完成还是分几步完成,总的反应热是相同的。即反应热只与反应始态(各反应物)和终态(各生成物)有关,而与反应的途径无关。 应用盖斯定律进行简单计算,关键在于设计反应过程,同时要注意: (1)当热化学方程式乘以或除以某数时,△H 也相应乘以或除以某数。 (2)当热化学方程式进行加减运算时,△H 也同样要进行加减运算,且要带“+”、“-”符号,即把△H 看作一个整体进行运算。 (3)通过盖斯定律计算比较反应热的大小时,同样要把△H 看作一个整体。 (4)在设计的反应过程中常会遇到同一物质固、液、气三态的相互转化,物质的状态由固液气变化时,会吸热;反之会放热。 (5)当设计的反应逆向进行时,其反应热与正反应的反应热数值相等,符号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