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常识》第四课我国的民族和宗教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误区一认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和其他方不一样【剖析】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治、经济、文化,以实现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国家的富强
在我国,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务大小、地位高低都必须受法律约束,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法都要受法律制裁,不存在特殊公民
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与我国其他地方行政区域的司法机关一样,在行使职权时也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尊严,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误区二有的同学认为贯彻民族平等原则,就不应给予少数民族帮助和照顾【剖析】在我国,各民族在享有权利方面已经实现了真正平等,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方面还处于相对落后状况,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因而影响了平等权利的充分行使
所以,对少数民族要给予帮助和照顾,采取一定的特殊政策
这不是违背民族平等原则,而正是为了实现平等权利的充分行使
误区三民族区域自始就是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
【剖析】民族区域自治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由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的人民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当家作主
另一方面,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作为国家的地方政权机关,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在不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
结合本民族地区的特点和情况,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做到因民族制宜,因地区制宜,从而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
m误区四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剖析】不能笼统地这样讲,因为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角度讲,它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而从其具体原因来讲,则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