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版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以下简称反违章),防止违章导致的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司反违章工作贯彻“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查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预防违章和查处违章工作机制,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共同作用,持续深入地开展反违章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检修、运维、调度、营销等生产性业务工作(含集体企业,集体企业需根据本规范制定本企业制度并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后生效)
(基建类工程反违章管理按照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建安全反违章工作的要求执行,城农网工程反违章管理按照《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城农网外包工程施工反违章管理规范(试行)》执行)
修正版第二章违章界定第四条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五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营销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