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一、基本情况1、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XX]10号)文件精神,我市下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洪审改办字[20XX]1号)、《关于深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洪审改办字[20XX]2号)等文件,对认真做好省委托、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和完成行政审批“三个压缩30%”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安排。为了推动审改工作,12年7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东明主持会议,召集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了动员、部署,对“三个压缩30%”和“两集中、三到位”工作中软拖硬抗、执行不力的部门进行了批评,要求各部门坚决贯彻好省委、省政府对审改的要求,工作尽快落实到位;8月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审改办主任胡晓海主持会议,召集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东亮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审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2、精心组织实施。我市从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市审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门抽调了8名业务骨干到市审改办集中办公,指导全市相关部门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决定》(赣府发[20XX]10号)文件精神,对省取消、暂停实施的项目坚决停止;对省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迅速调整到位;对省下放、委托实施的项目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履行法律手续;对县、区(开发区)做实质性审查,市级机关只作程序性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采取委托方式,下放到县、区(开发区)实施。通过调查摸底、制订方案、宣传发动、收集材料、分类指导、集中审核、征求意见、多次复核、修订汇总等几个阶段的一系列工作,编印了《市市级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省有关部门委托我市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等10个我市最新的行政许可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洪府发第1页共5页[20XX]34号)文件并公布实施。3、监督检查有力。为了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承接省下放管理层级、委托实施项目和行政审批“三个压缩30%”工作,我市先后下发了《关于对我市推行“两集中、三到位”和“三个压缩30%”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洪效能字[20XX]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26号)等文件,通过两次专项督查促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4、做好后续工作。对于省下放、委托事项,各市直部门与省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签订了委托书,办理了印章、格式文本的交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并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如市人保局对省厅委托的“外国人就业许可”精心做好承接,一是局长与省厅厅长签订了外国人就业许可委托书;二是不定期向省厅汇报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报送有关审批数据;三是今年6月专门就这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向省厅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为做好承接省委托和下放县区事项的工作,先后组织2次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文化厅市场局、市法制局的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全市从事文化行政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二、主要成效1、审批服务更高效。20X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共核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448项。20XX年,我市按照省文件要求又开展了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此次承接省委托我市实施行政许可77项,省下放行政许可130项(与我市原有行政许可事项重叠92项),净增加38项,按省要求我市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基数实际为486项。清理后,我市决定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239项,精减180项(其中:取消32项、暂停实施18项、下放县区45项、委托10项,转变管理方式27项,转办48项);保留市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65项,精简39项(其中取消15项,暂停实施4项,下放县区10项,委托县区1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转办8项)。此次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与20XX年我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保留的行政审第2页共5页批项目相比,压缩率分别达到...